|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之人事局承诺 |
|
| 2005-07-26 12:20 |
人事局是政府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为了强化人事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的能力,提高人事工作水平和人事干部素质,我们向全社会承诺:
1、提高办事效率,完善《服务承诺制》,根据各股办职能,规定办事程序、办事时限,责任落实到人。
2、增强办事透明度,扩大《人事工作公示制》适用范围,对公务员考录、职称评审、工资核定、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公示。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有关的政策和工作过程,接受监督。
3、认真宣传并贯彻执行《延寿县人事系统分级受理群众信访问题实施细则》,按照《人事信访工作文明公约》的规定,及时正确解决群众信访问题。
4、积极为国有及非国有企业牵线搭桥,引进人才,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一线工作。在职称评定、人才待遇落实等方面积极向农业、农村和企业等方面倾斜。
5、建立健全人事代理服务制度,为来我县工作的外籍外域人员提供档案管理、工资晋升、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服务。简化办事程序。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和外来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,逐步实现专家人才资源社会共享。
6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在机关大力开展“五好六高”创建活动,在思想上增强反腐倡廉意识,树立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。
以上承诺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3022261
|